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拉紧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网,近日,鱼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辖区各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纷纷到派驻学校列席校务会,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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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鹤路小学
东环路小学
社湾小学
阳和小学
箭盘山小学
校务会上,法治副校长们聆听了学校在防疫、法治、德育等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并立足法治副校长职责,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开展校园法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动向,与学校详细研究探讨了以下问题:
01
重点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法治副校长们通过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向学校指出强制报告的重要意义及目的,让作为强制报告主体的学校了解主体责任、应当报告的情形等具体内容。同时,强调在核实相关情况的过程中,注意对未成年人隐私的保护。
02
探讨法治副校长如何协助学校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发现并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
鱼峰检察院通过法治副校长列席校务会,进一步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同时,全面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不仅仅停留在“法治一堂课”,而是更深入地了解师生法治需求,做好校园法治工作与检察工作的衔接。 下一步,鱼峰检察院将根据鱼峰区工作实际,联合各单位共同制定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反馈和总结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效果,不断拓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道路。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
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