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大到经营公司,小到孩子起名,都能从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所以说民法典和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今天开始,我们开设【检察官说民法典 】专栏,欧洲杯投注_欧洲杯预选赛-网站下载:官通过案例为您解读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第一期
解读民法典新增欧洲杯投注_欧洲杯预选赛-网站下载:侄甥“代位继承权”的内容
基本案情
张老太配偶早亡,女儿幼年时也因病去世,其过世前与其已故兄弟老张的儿子小张一起生活。张老太没有留下遗嘱,其遗产有一套住房,存款10万元。现小张主张对张老太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检察官说法
柳南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伏秀
民法典第1128条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侄甥可代位继承,意味着失独老人、父母已逝的未婚育者遗产无人继承的概率大幅降低,财产可以在家族亲人之间得到传承,更大程度地保障私有财产权,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合法传承的保护。因此,上述案例中,按照民法典规定,小张可以代位继承张老太的遗产。
同时,侄甥可代位继承遗产,不会对被继承人自己孩子的后代继承的份额产生影响,因为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无后代的情况下,才产生侄甥的代位继承权。本案中,假如张老太过世的女儿已结婚生子,则外孙子(女)就会代替其母亲成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张老太的遗产,侄子小张则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