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能得到解决,电话里不足以表达我的感激,我必须过来亲手把锦旗送到检察院!”近期,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收到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杨女士送来的“依法监督,司法为民”锦旗。
锦旗背后的故事得从杨女士身上发生的事情说起:2019年7月的一天,杨女士在购买飞机票时遇上了麻烦,经查询才知道是因前夫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笔对外借款被债权人起诉了,自己也被判决承担还款责任,而且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进行高消费。“国家现在对‘老赖’的打击力度那么大,前夫在外借的一大笔钱,我并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这样的外债到底需不需要我共同偿还?”抱着这样的疑问,杨女士查阅资料、咨询朋友,通过多种途径申诉无果,2020年5月15日杨女士向柳北区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调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在认真细致审查证据、对同类型案件进行全面检索的基础上,经讨论形成了最终意见:杨女士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原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误。本着节约司法资源,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做到案结事了的原则,检察院与法院就案件处理进行了深入沟通,最终在检法双方共同努力之下,促成了债权人、杨女士、杨女士前夫三方执行和解,达到三方满意的效果,既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帮助了申诉人解决难题。
收下锦旗后,承办检察官以案释法,就本案涉及的夫妻债务问题向杨女士释疑,并向杨女士介绍了国家在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杨女士表示切身体会到了国家保护公民权益的力度,这次申诉仅仅过了两个月就达成执行和解,特别感谢检察院和法院在其中所做的工作。
近日,承办检察官对杨女士进行电话回访,杨女士表示其对案件效果非常满意,执行和解的内容已经全部履行,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已经全部解除,其已经恢复正常的生活。民事检察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良好作用,本案是“司法为民”办案理念的具体落实。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工作目标。